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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百草枯是否構成犯罪?
銷售百草枯的刑事責任是生產假農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效的農藥,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冒充合格的農藥,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依法出售,就不會被判刑。但如果銷售、販賣假劣藥品屬於違法行為,則構成生產、銷售假劣農藥罪。

壹、銷售偽劣農藥罪的幾個要件:

1.主觀上,行為人具有犯罪故意。無論是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還是銷售明知是假的、無效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業生產資料冒充合格的農業生產資料進行生產、銷售,其行為的意圖非常明確,目的就是非法獲利。

2.行為人客觀上必須實施下列行為之壹:(1)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所謂“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是指成分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以非農藥、非化肥、非獸藥冒充農藥、化肥、獸藥的行為。(二)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的。所謂“已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化肥和種子”,是指因過期、受潮、腐爛、變質而失去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失去使用價值的農藥、獸藥、化肥和種子。

二、生產和銷售偽劣農業生產資料主要有以下形式:

1,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化肥。

2.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和種子。

3、用不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和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化肥和種子。

第三,銷售偽劣農藥罪與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如下:

(壹)犯罪從不同。這種犯罪壹般是有利可圖的,而後者是報復;

(二)客觀表現不同,本罪生產、銷售偽劣農藥、化肥種子,後者如毀機傷牛;

(3)定罪標準不同。本罪應當具有造成生產重大損失的後果,即結果犯,是行為犯,也可以構成沒有後果的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

第壹百四十七條:生產假農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已經失效的農藥,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農藥冒充合格農藥,造成生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給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給生產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