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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必須知道!2020年輸液新規
無論是平時還是當前疫情期間,基層醫療機構因輸液被處罰的事件時有發生。原因總結起來就是五個字“不合規”。相信大家都無意踩雷。今天,我將幫助您整理有關初級輸液的最新規定。希望大家都能及時了解最新動態,避免被處罰。那麽2020年有哪些輸液新規呢?

進行輸液的條件:

1,至少有壹名執業(合格)醫師,並參加過相關培訓。

(1)診所、衛生所(室)和醫務室:至少有壹名執業醫師(臨床或中醫)通過抗菌藥物合理使用考核和應急知識培訓,且主要執業機構必須是本醫療機構;至少壹名實習護士。

(2)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有壹名具有專業資格的醫生(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鎮)或村醫)通過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和急救知識培訓考核。

2.2020年7月1日起,機構建築面積不得少於40平方米。

治療室、治療室、觀察室獨立設置(自2020年7月1起,建築面積不小於40平方米,其中治療室面積不小於10㎡,治療室面積不小於10㎡),符合醫院管理要求。

3、必須配備17種急救藥品和6種急救設備。

(1)17急救藥品種類包括: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多巴胺、尼可剎米、地塞米松、呋塞米、異丙嗪、0.9%氯化鈉註射液、葡萄糖酸鈣、阿托品、西地蘭、利多卡因、洛貝林、硫酸鎂、硝酸甘油、甘露醇等呼吸循環系統急救。

(2)6急救設備包括:氧氣瓶(袋)、氧氣面罩或管、開口器、牙墊、人工呼吸器、吸痰器等。

4.醫療廢物的標準化處理(分類、捆紮、稱重和移交)

5.近3年未發生醫療責任事故。

6.規範合理使用抗生素。

批準可用於靜脈輸液的醫療機構並不是壹勞永逸的。要嚴格按照《抗生素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規定,規範合理使用抗生素。市衛生監督所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監督。如果發現醫療機構濫用抗生素或不按規範開展靜脈輸液,將取消其靜脈輸液和靜脈輸註抗菌藥物的資格。如涉及違法問題,將依法查處。

特殊時期不能輸液的患者:

基層醫生應及時報告和轉診發熱病人、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不得自行收治,不得擅自輸液。

需要慎用的輸液藥物:

無論是平時還是現在,國家對基層醫療機構輸液行為的監管都是出於安全考慮。基層醫療機構輸液事故頻發,因此再次提醒大家在使用以下藥物時要謹慎。

克林黴素1

克林黴素在基層被廣泛用作靈丹妙藥,但它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例如,使用克林黴素、大劑量或快速滴註克林黴素、克林黴素和阿米卡星的組合以及克林黴素和地塞米松的組合都具有高風險。

2654-2針+甲氧氯普胺針

胃復安可加速胃竇排空。這時,如果654-2壹起使用,無疑會產生拮抗作用。此外,甲氧氯普胺容易導致痙攣和錐體外系反應。然而,654-2會因為其解痙和鎮痛作用而掩蓋病情,導致漏診和誤診。

3.頭孢曲松鈉+葡萄糖酸鈣

頭孢類抗生素和鈣壹起輸註,風險很大。頭孢曲松鈉與鈣或含鈣產品聯用是可能導致“致命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可誘發以頭孢曲松鈣為主要成分的膽囊和腎結石疾病及相關並發癥,尤其是在嬰兒中。

4、頭孢曲松鈉+地塞米松

雖然這兩種藥物不存在配伍禁忌,但出於安全考慮,還是分開註射為好。國家中心病例報告數據庫顯示,嚴重病例存在頭孢曲松鈉與其他藥物混合靜脈使用的問題,其中頭孢曲松鈉與地塞米松混合靜脈使用占大多數。

5、氧氟沙星+頭孢哌酮舒巴坦

兩種藥物混合同時使用時,會產生白色不溶性絮狀渾濁沈澱,堵塞輸液器,使其難以滴註。

6.慶大黴素+小黴素

兩種藥物合用不僅嚴重損害腎功能,還容易損害聽神經,導致耳聾。

現在是特殊時期,醫護人員必須知道,與和平時期相比,關鍵點會發生某種程度的變化。因此,醫務人員必須仔細閱讀相關政策,以確保其行為符合法律規定並規範醫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