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的特征: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
根據刑法規定,只有以下五個要件才能構成正當防衛:
1.致使條件:對現實的不法侵害。
2.時間: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3.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
4.客體條件:針對侵權人進行抗辯。
5.極限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的極限。
極限抓地力:
1.不法侵害的強度。不法侵害的強度是指行為的性質、行為對客體造成的損害的嚴重程度以及造成這種損害的攻擊手段、工具的性質和地點的統壹。為了正當防衛不法侵害,如果小於或等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可以采用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當然,如果大於不法侵害的防衛強度不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則超出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優先性。是指侵害的緊急程度,即不法侵害對國家、社會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財產權利造成的危險程度。不法侵害的優先性對於確定防衛限度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在防衛強度大於侵害強度的情況下,確定是否有必要停止不法侵害,應以不法侵害的優先性為標準。
3.非法權益。不法侵害的權益是正當防衛保護的權益,是確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壹。為了保護重要權益而殺死不法行為人可以被認為是制止不法行為人的必要行為,因此沒有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即使不能保護,但造成了不法侵害的重大傷亡,可以認為超過了必要限度。
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其主要意義在於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鼓勵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鬥爭,震懾犯罪分子不敢輕舉妄動。可以說,正當防衛不僅是免除正當防衛行為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也是公民與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作鬥爭的法律武器。正確理解正當防衛及其構成條件,有助於公民大膽運用正當防衛的法律武器與不法侵害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