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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欺負壹年可以報警嗎?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但由於時間較長,偵查機關難以調查取證。校園欺淩是指同學之間的欺淩、言語羞辱、勒索甚至毆打。校園欺淩大多發生在高中、初中和小學,早在幾十年前就發生了。近年來,由於網絡和媒體的發達,許多人喜歡上傳社會事務,上傳者的數量增加了,因此在網上發現了許多線索。校園暴力可分為單人暴力、少數人暴力和多人暴力。實施環境區域大多是隱蔽的地方。事實證明,在媒體不發達的時候,校園暴力事件很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及時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六十九條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壹百七十條二人以上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壹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侵權人承擔責任;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七十壹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各人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壹百七十二條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壹損害,責任大小能夠確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很難確定責任的大小,並平等地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壹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壹百七十四條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五條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七十六條受害人自願參加具有壹定風險的文化體育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與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1198條至第1201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