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貸機構有哪些違法行為?
點對點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接受委托從事下列活動:
(1)為自己融資或變相融資;
(2)直接或間接從貸款人處收取資金;
(3)直接或變相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或保證本息;
(4)制作或委托或委托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和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實體場所宣傳和推廣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融資項目期限;
(七)自行發行理財等金融產品籌集資金,代理銷售銀行理財產品、券商資管產品、基金、保險、信托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托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進行的資產證券化或債權轉讓;
(九)除法律、法規及點對點借貸相關規定允許外,以投資、代銷、經紀等任何形式與其他機構混合、捆綁或代理;
(10)融資項目的真實性和盈利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缺陷和風險,以模糊語言或其他欺騙手段進行虛假和片面的宣傳或宣傳,編造或傳播虛假或不完整的信息,損害融資項目的利益。他人的商業信譽,誤導貸款人或借款人;
(11)為股票投資、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等高風險衍生品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12)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13)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禁止從事點對點借貸中的其他活動。
二、網貸有什麽後果?
1,導致逾期費用:
逾期後系統會收取罰息,罰息的利率壹般會高於貸款的約定利率。如果客戶壹直拖欠,逾期時間越長,還款就會越多,客戶的還款壓力就會增加。
2.影響個人信用:
平臺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大數據,導致個人信用受損;如果網貸合作的貸款機構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平臺很可能會將逾期情況上報央行征信,在客戶個人征信報告中留下不良記錄,從而影響客戶的個人征信。
3.後續信貸被凍結:
由於網貸之間的大部分信息是互通的,如果客戶後來去其他平臺辦理網貸,壹旦平臺在客戶的大數據中發現不良記錄,很可能會拒絕批準貸款;此外,如果征信報告逾期,客戶後續在銀行或其他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辦理信貸業務也會受到征信問題的阻礙。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借貸雙方通過網絡借貸平臺形成借貸關系,網絡借貸平臺提供方僅提供媒介服務,當事人請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網貸平臺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等媒介明確為借款提供擔保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出借人請求網貸平臺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