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婚姻建立於清末民初。這時,中國傳統的封建婚姻開始發生變化。不僅對傳統的婚姻習俗進行了系統的批判,而且出現了自由離婚和再婚的現象。在這個歷史時期,最典型的事件就是被廢黜的皇帝溥儀和他的妃子離婚。與此同時,人們開始關註婚姻法規。1916年,司法部下屬的法律編纂委員會相繼制定了民法草案。關於婚姻制度,民法草案第三章親屬法有詳細的規定,這無疑促進了婚姻習俗的改革。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此時有人開始註重契約婚姻的履行,出現了類似現代結婚證的婚姻契約,這是婚姻生活文明化、現代化的體現。這種契約婚姻在當時還是非常罕見的現象,但它改變了過去男尊女卑的局面。這是中國婚姻史上締結婚姻文明的開端。
中國近代法律的發展,從1840的鴉片戰爭到辛亥革命,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歷史時期:
1.西方國家靠船堅炮利鴉片的鴉片戰爭,不僅打開了中國古老的海關大門,也打破了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封建文人心目中的中國中心夢。西方資產階級的文化和傳統緊隨西方列強的商品滾滾東去。有著幾千年輝煌歷史的東方古代文明,包括法律文化,在西方文化(包括法律文化)面前很快就失去了昔日的輝煌。在中國近代社會發展的內部矛盾和鬥爭中,兩種完全不同的法律文化從對立沖突走向了和諧融合。最後,中國古代的法律體系在這種沖突和融合中最終解體了。於是,中國的法律走出了中世紀,進入了近代。這是壹個曲折而痛苦的過程。血與火的時代,進步與倒退,保守與創新,傳統與外化,既嚴重對立又調和。在迷茫和困惑中,這段旅程在20世紀初完成。鴉片戰爭後,由於中國鴉片戰爭失敗,國家被打開,主權喪失,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為了更好地維護中國的利益,進壹步控制中國,西方國家提出領事裁判權,以奪取中國的合法權力。這壹制度壹旦確立,清朝就失去了對外國僑民進入中國的法律管轄權,其原有的完整司法權也隨之喪失。其結果不僅嚴重破壞了中國原有的社會秩序,也給清朝的統治帶來了嚴重的危機。義和團運動的爆發也與這壹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系。危害中國的有識之士早就發現了,在戊戌變法中也被列為改革的目標之壹。2.太平天國時期,農民處於封建社會的最底層,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使他們對封建法制深惡痛絕。所以,在武裝起義之初,太平天國的英雄們就把矛頭指向了清朝的封建法制。田萍定都天津後,田萍制定並實施了“天朝天目制”等法律,將自己的理想付諸實踐。這些法律,從土地分配、婚姻到犯罪、刑罰、訴訟制度,都是反對清朝封建舊法律制度的。雖然太平天國的法制由於時代和農民階級的局限性,有許多落後的成分,並且由於戰爭等原因不能完全實行,但它否定和取代了中國大部分地區長達十幾年的封建法制,它在破壞舊法制方面的革命作用不可低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根據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原則,對司法制度進行了改革,完成了司法制度的近代轉型。最終,作為南京國民政府時期的基本法典,《六法全書》問世,其六法體系最終確立,標誌著近百年來中國法律近代化的最終完成。
縱觀中國近代百年歷史,它是中國近代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三權”分立、“六律全書”的出現,都反映了中國法律從皇權向人權的轉變,清末中國近代法律的發展和中國近代社會變遷的解體,對中國法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法律的演變過程中,大多數立法者從洋務運動開始,不斷吸收和總結,並註重新思想的運用。這些向西方學習的觀念從根本上改變了。近代中國人的法律觀念和從西方吸收的法律營養加速了中國近代法律的發展和建設,導致了晚清時期較為完整的法律體系的建立。這種模式壹直延續到南京國民政府時期。中國的法律化是中國法制發展史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加速了中國法制的終結和現代法制的形成,使中國走上了法治文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