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指南
中國江蘇網2月13日訊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後,依法治國進入新常態,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稅務領域的集中體現。深化依法治國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選擇。因此,稅務機關要堅持以依法治稅新常態為統領,以建設“科學、規範、高效、廉潔”稅務機關為目標,牢記忠實安全履職要求,在更高水平上推進依法治稅建設,奮力譜寫稅收法治新篇章。

要深刻理解依法治稅新常態的內涵。隨著新常態下依法治稅要求步入“升級版”,公眾和納稅人的稅法意識進壹步增強,必然要求稅務機關營造高標準、法治化的“稅收生態環境”。稅收作為壹種公共財產,來源於納稅人,最終服務於納稅人,也通過法律體現納稅人的意誌。因此,稅法成為授予、規範和監督政府征稅權的法律。依法治稅已經成為稅收活動所追求的基本原則,成為征稅人和納稅人的內在認知。其成績還必須體現在稅務幹部的法治意識和水平以及納稅人遵守稅法的情況上。

要堅持依法治稅,提高依法治稅能力。堅持以依法治稅理念統領稅收工作全局,堅持“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法則,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擾民,使各項工作始終沿著法治化軌道運行。要完善和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新進幹部初任學法、執法幹部法治輪訓、領導職務任前考核法”制度,強化稅收法律法規作為各類培訓班的必修內容。要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做到雙方在法律面前義務平等。要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建設稅收法治文化,把稅收法治原則作為稅收行為指南,把法治要求運用到認識、分析、處理事項的各個環節,培養全面生成的稅收法治思維。註重運用法治原則和法律條文分析研究相關問題,努力實現知行合壹通過實訓提升依法治稅能力和水平。

要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系統謀劃“依法治稅”建設規劃,加強依法治稅工作領導。領導班子要依法明確行政職責,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推進工作,帶頭守法、信法、守法,堅決防止選擇性執法和隨意執法。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實施行政許可,建立涉及權力運行各環節的制度規範。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規範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範運用稅務稽查、稅務行政執法等執法手段,加大涉稅案件查處和執法力度。全面落實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和納稅“黑名單”制度,聯合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積極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堅持公開為常態,拓寬行政公開範圍,實施稅收執法結果公開控制,讓稅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要完善制度建設,確保依法治稅落到實處。落實重大稅收決策和重大執法行為合法性審查制度,落實重大稅收案件集中審理制度,加快內控機制升級版建設,進壹步明確崗位責任制,細化確定執法風險點,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橫向路邊、縱向到底”網格化監控體系。加強外部監督,主動接受NPC、CPPCC、司法和審計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各種新媒體、特邀監督員和納稅人代表在稅收執法中的監督作用。完善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制度和基層聯系點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的問題。針對征管質量、政策執行、納稅服務、稅務稽查、廉政建設等方面。,定期檢查和監督,跟進並詢問結果。建立健全獎懲並重的法治考評機制,進壹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加大對執法過錯的懲處力度,對執法違法行為特別是失職失責、不作為以及損害納稅人利益、破壞稅收公平正義的行為,堅決追究當事人責任和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