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時許,被告人馬繼剛進入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漢中路140號的原南京醫學院(現南京醫科大學),發現該校美女學生林(被害人22歲)獨自壹人在南樓116544房間內。馬繼剛在南樓陽臺南端東側大廳外持鐵棍威脅林某實施暴力行為,逼迫其與林某發生性關系。期間,由於林某的反抗,麻繼鋼用鐵棒多次擊打林某的頭部。後來,麻繼鋼擔心犯罪,將林拖到露臺北端教學樓窗戶下的壹口窯井。他將頭朝下放入窯井後蓋上的窨井蓋內,並將林某的背包、書籍、衣物等隨身物品放入壹旁的另壹窯井內,致林某顱腦損傷落水致機械性窒息。接著,馬繼剛因偷偷摸摸被校衛隊巡邏隊員檢查,拒不解決後逃跑。
馬繼剛於2020年6月10被逮捕。6月14日,南京市初級人民檢察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以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民事權利終身;因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並剝奪公民權利終身。判決後,馬繼剛明確提起訴訟。2021 1 19、江蘇高院二審駁回上訴,檢察院提出抗訴,並按規定報請最高院核準。此後,最高法院核準江蘇高院維持壹審被告人馬繼剛死刑立即執行的裁定。
馬繼鋼執行死刑的心理陰影:缺少爸爸媽媽的等待,他成了壹匹小野馬。“事發當晚,馬繼剛途經南醫大時,正巧遇到壹位陌生女孩林某,她敢於上前搭話。失敗後,方式極其殘忍。從犯罪學的角度來看,麻繼鋼似乎是壹個帶有隨機性的激情犯罪。但看他的成長過程,我覺得有壹個必然的趨勢。”壹年多來壹直關註此案的徐李青女士告訴新聞記者:馬繼剛於2月2日出生於徐州沛縣,1966。當時他的名字叫“十壹國慶”,這個名字跟隨了他很長壹段時間。他的父親是壹名軍人,母親是當地壹家棉紡廠的紡織工人。應該說家庭條件還是很不錯的。然而,爸爸媽媽因為工作的原因無法照顧馬繼剛。他在斷奶前被送到母親的幹女兒家寄養寵物。
馬繼剛被寄養了六年,然後他和祖母壹起趕到父親工作的淮安市清江,壹個優秀人才的家庭得以團聚。這時,例如,有壹次成都公司的壹名領導幹部來到南京,馬繼剛參加了接待並獲得了該領導幹部的認可。碰巧這家企業必須有壹個法國服務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