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調查,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化、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核實交通事故事實的,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雙方對造成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均無責任;
(4)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壹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訴訟的律師費是多少?
1.預付
標的額20萬元以下的案件按4000-12000元/件計算;超過20萬元的案件,參照《律師收費指引》規定的浮動比例計算。二審案件按上述費用的壹半收取,執行階段按二審標準收取。
2.風險代理機構
所有進行風險代理的客戶將預先支付1000-5000元,並在壹審和二審判決確認後支付實際金額的15%-20%,並扣除已收取的費用。
3.交通事故調解:按中標金額的8%左右計算,在成都壹般不低於5000元。市外不低於8000元。調解不成需要訴訟(仲裁)的,收取的費用可以從應收律師費中扣除。
4.補償清單計算:500元/件。
5.制作法律文書:600元/件。
6.機構傷殘等級鑒定:600元/件。
7.財產保全:600元。
8.代辦車輛損失評估:500元/件。
9.調查事故車輛保險情況:500元/輛。
10.領取保險理賠材料:600元/件。
11.調查肇事者基本身份和財產線索:600-2000元/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