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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不構成犯罪嗎?將如何處罰?
納稅不構成犯罪嗎?將如何處罰?

1.納稅不構成犯罪嗎?

“稅”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被稱為稅、稅和征稅,是指政府為維持其運營和提供公共服務而向個人或法人征收實物或貨幣的總稱。壹般來說,稅種主要分為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和所得稅。

非稅繳納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第壹種情況,屬於壹般違法行為,但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在這種情況下,只會受到行政處罰,例如:“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憑證,或者在賬簿中多列支出、漏報、少報收入等偷稅行為,稅務機關將追繳稅款、滯納金、罰款。”

第二種情況構成犯罪。公民不納稅而想達到犯罪水平,大多是觸犯了刑法第201條、第201條、第203條規定的禁止行為。

但是,無論是偷稅、抗稅、逃欠稅,都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因此,每個公民都應該依法履行納稅的法定義務。

第二,妳不納稅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不納稅將受到處罰和罰款。

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納稅人犯偷稅罪,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申報虛假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的, 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處罰的。 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且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被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三、不納稅處罰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第壹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外取得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既無住所又無居所的個人,或者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取得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