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低保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屬於申請地戶籍居民並持有相關戶籍材料;
2.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以及有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但無贍養、扶養、撫養能力的居民;
3.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4.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未及時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手續,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5、其他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城市低保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者失業救濟金期限屆滿後未重新就業,且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3.領取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壹)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與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舊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