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找村委會、居委會、公安機關或工作單位進行調解;
2、可以找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可以找信得過的長輩或親友作為調解員進行調解;
4.如果家庭矛盾得到調節或調解不成,可以找當地派出所協助調解;
5.審理案件時也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進行判決。
家庭糾紛的起訴程序如下:
1,提交訴訟;
2.法院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天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在五天內向原告送達答辯狀副本。被告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庭審;
4、決定開庭審理的,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的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證人出庭作證,並宣讀未到庭證人的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閱讀審訊記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8.判決公告。
民事糾紛標的的訴訟費由下列人員承擔:
1,民事糾紛的訴訟費壹般由敗訴方承擔;
2.如果原告沒有完全勝訴,原告和被告將共同承擔費用。
綜上所述,如果發生家庭糾紛,可以向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尋求幫助。家事糾紛的起訴程序包括提起訴訟、審查受理、調差和辯論。如果訴訟敗訴,通常需要承擔訴訟費。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 * *和中國人民民意測驗解決方案》第十七條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壹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予調解。
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人民調解委員會由三至九人組成,設主任壹人,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若幹人。
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有女性成員,多民族聚居地區應當有少數民族成員。
第十九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根據調解糾紛的需要,指定壹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當事人也可以選擇壹名或者數名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