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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壹般簽多久的合同?
壹般勞動合同以固定期限為限(如1年或若幹年)。事實上,勞動法和地方性法規並沒有設定下限,只是設定為:“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員工入職後壹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不同勞動合同的公司做出的選擇是不同的。有的公司壹年簽壹次,有的公司簽十年。不同年份的選擇各有利弊。如今,更合適的做法是弄清楚新員工應該簽多長時間的合同。詳情請見下文。

第壹,法律對合同期限的規定

壹般勞動合同以固定期限為限(如1年或若幹年)。事實上,勞動法和地方性法規並沒有設定下限,只是將其設定為:“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有效期,可長可短,長則幾年或幾年以上,短則壹年或幾個月。

2.沒有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開始日期,沒有具體的結束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只要履行中沒有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定的終止條件,就不能終止或壹般終止,勞動關系可以持續到員工退休。

3.期限是完成某項工作,即期限是完成某項工作或項目。壹旦工作或項目完成,勞動合同將終止。

《勞動法》第20條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壹定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壹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且雙方同意延長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新員工應該多久簽合同?

1、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並沒有限制勞動合同的長度,只是限制了試用期的長度。

2.目前,公司通常選擇三年或五年的合同,續約時對合同期限沒有法律限制。如果員工連續兩次與單位簽訂合同,則第三次合同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要求設定合同期限。

壹般來說,與新員工簽訂太長或太短的勞動合同都是不合適的。建議選擇3年,這足以讓工人知道公司的平臺是否適合他們,也可以讓雇主看到員工是否能為公司創造價值,這對雙方都有利。有在線律師。如有疑問,歡迎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