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設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您可以再次與您的公司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至於妳需要什麽程序,中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的程序時間點:
1年,1年,這是勞動仲裁的時效,也就是說妳必須在得知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後的壹年內進行仲裁,超過1年將不再受理。但是,妳在勞動期間被拖欠工資,不應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
第二大街和第五大街。如果仲裁機關受理後5日內表示含糊不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2, 45.整個仲裁期限不能超過45天,但如果情況特別復雜,可以延長。對妳來說,我認為只有45天。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按照分級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向相應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分級管轄是指不同級別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受理案件時的分工。縣、市、直轄市普遍建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壹些省、自治區也相應成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現階段,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大多數勞動爭議案件由當地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地域管轄是指同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不同地區受理案件的分工。爭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在同壹仲裁委員會管轄區域的,由勞動者工資關系所在地(即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寫仲裁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錄在案並告知對方。
第二十壹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轄區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事人雙方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