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法家及其主要思想家
法家是春秋時期最重要的學派之壹。他們主張法治,喜歡社會在維護私有制的理念下發展。他們認為社會需要秩序,只有秩序良好,社會才能在穩定的環境中發展。因此,法家始終尊重法律至上,認為社會必須有嚴格的法律,違反法律的人必須得到糾正,以實現法律的絕對權威,這就是今天人們常說的法律。同時,由於法家思想是維護已經形成私有制的社會,目的是維護社會穩定和統治階級的既得利益。這樣,它肯定迎合了統治階級的心理需求,肯定贏得了他們的支持和喜愛。法家因此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占據了統治地位。統治階級在治理國家時喜歡談論儒家的“仁政”,以達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努力維護其統治和利益的同時,
事實上,法律制度壹直是階級社會的有效統治工具,如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可見,法律是階級社會的必然產物,是階級社會的重要標誌之壹,其目的是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
春秋戰國時期的壹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衛鞅,春秋時期的壹位愛國人士;應該說,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概念的思想家。盡管奴隸社會實行法制,但它從未向人們解釋為什麽需要法治。商鞅的出現向人們解釋了為什麽法家主張法制。當時商鞅保家衛國受挫,所以他最終離開了這個國家去了秦國。在壹些機會中,他接近秦穆公並向秦穆公闡述了他的想法,這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推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點是以簡單的事例向人們灌輸其思想,並逐步完善了秦國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軍事管理制度。其保甲制度使秦國達到了全民皆兵的狀態,即秦國農民平時當農民,戰時當兵,實際上就是現在的義務兵役制。因此秦國得到了強大的機會,最終統壹六國,建立了第壹個封建王朝;例如,商鞅最初在城門懸賞的例子非常簡單。為了顯示秦和他的正直,他在城門口立了壹根木頭,誰把木頭搬到另壹個城門口,就獎勵壹千美元。終於有人嘗試了,他真的獎勵了壹千塊錢。從此,商鞅的法律觀念深入人心,贏得了秦人的尊重。
韓非子:韓非是法家的重要人物,在法家的地位遠高於商鞅等人。韓非是韓國的名門望族,但他的思想在當時的韓國無法實現,原因當然是復雜的。韓非被流放到秦國後,向秦國的郭俊闡述了自己的法律理念,並為秦國制定了壹套詳細的法律法規。雖然秦郭俊沒有重用韓非子,但他采納了韓非子的思想和觀念。因為,自商鞅以來,秦國壹直重視法律手段,例如、、李斯等。他們都順勢而為,尊重秦國的現實,尊重法制觀念。
禮思:禮思是法家思想中最重要的壹環,正是禮思的出現才使法家思想真正開始占據主導地位;李斯是戰國末期秦國的思想家。他原本是呂不韋的大師。在呂氏的幫助下,他逐漸贏得了秦國君主鄭的信任,成為了秦國的宰相。在他的影響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制定了壹系列法律制度。最終,秦始皇徹底實現了秦國吞並六國的壯舉。
應該說,法家思想對社會的進步有壹定的積極作用,但我們也應該看到法家思想的消極壹面。法家思想雖然崇尚社會秩序,但更註重階級統治,階級統治完全為統治階級服務,法律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目前,中國社會也是壹個法治社會。有人還喜歡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我們應該看到,法律最重要的不是法律本身,而是法律是否真正有效,是否真正為人民服務。我們經常看到中國的法律幾乎不起作用。許多領導幹部根本沒有法律觀念和意識,他們經常把自己與法律對立起來。他們認為自己應該不受法律的約束,因此經常以權力代替法律,忽視了法律的重要性。例如,壹些人的兒子與官員反目成仇,將國家、社會和人民的財產走私到國外。法律對他們有效嗎?社會主義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律也是官僚資產階級的附屬品嗎?
因此,雖然法律在當代社會是必要的,但壹個國家真正想做好的事情不在於法律,而在於人們的思想。只有用先進的思想引導人們,使他們真正具有正確的是非觀,才能有良好的社會風氣,法律才能真正得到實施。歸根結底,法律只是壹種強制手段,先進的思想才是壹個社會的最終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