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執法範圍工商局行政執法崗是代表國家行使工商部門的市場(廣義)監管、經濟案件查處、專項檢查等職能的行政執法職責。是國家公務員。該崗位要求熟練準確運用與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依法辦事,公正執法。需要掌握的法律包括公司法、商標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證據法、商法等相關法律知識。而且這個崗位要不斷更新自己的專業知識,才能更好的依法行政。
工商執法的概念,顧名思義,就是管法、執法辦事、普法、悟法。在日常生活中,人們通常使用廣義和狹義的這個概念。執法或廣義的執法,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從狹義上講,執法是指實施法律,國家行政機關、法律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過程中,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人們把行政機關稱為執法機關,就是用狹義的執法。這裏的執法是指狹義的法律的執行。國家行政機關執法是法律實施的壹個重要方面。在現代社會,國家行政機關被稱為國家立法機關的執行機關,後者制定的法規主要包括前者的實施、執行和執行。
執法是壹種執行法律的活動,只有被執行人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違法操作才能在執法前被點名,如暴力執法、違法執法等。不在這個前提下的行為,只能是個人或者團夥的私人行為,與自身的行政執法身份無關,比如高速公路超期收費、非公安機關拘留等。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範圍內調用執法,其他的都被認為是個人或者某個群體的私人行為。在這個前提下,公職人員的行為可以被命名為執法。
工商執法特點1。執法是以國家的名義對社會生活的綜合管理,具有國家權威。這是因為:首先,在現代社會中,為了避免混亂,大量的法律都與社會生活的組織和管理有關,從經濟到政治,從健康到教育,從公民的出生到公民的死亡。其次,根據法治原則,為了防止行政隨意性,行政機關的活動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機關根據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進行。因此,行政機關執法的過程就是代表國家社會機關執法和管理的過程,應當為公眾所遵守。
2.執法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公職人員。在我國,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法從事國家或地方行政,是國家或地方的執法過程;行政職能部門在依法管理某壹方面的同時,是在本部門執行和實施相應法律的過程。
3.執法是國家強制的,行政機關執法的過程也是行使執法權的過程。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授權對社會進行管理,壹定的行政機關是有效管理的前提。行政權是壹種國家權力,它不僅可以改變社會資源的分配,控制城市的人口規模,還可以極大地影響公民的生活,如升學、就業、婚姻等。
4.執法是主動的,單方面的。執法既是國家行政機關進行社會管理的權力,也是其對社會和人民的義務,既是權力,也是職責。因此,行政機關在進行社會管理時,應當主動執法,以積極的行動履行職責。未經行政相對人請求和同意。如果行政機關不主動執法,從而給國家或社會造成損失,則構成失職,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工商執法的基本原則1。依法行政的原則。這意味著行政機關必須按照法定權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進行管理,越權無效。這是現代法治國家行政活動最基本的原則。
2.效率原則。這意味著行政機關要註重效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積極有效地行使職權,以獲得最大的行政執法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