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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三證壹標取消規定
勞保用品生產企業取消三證壹標的規定自2021年7月起正式實施。企業只有取得生產許可證才能生產和銷售勞保用品。

為減輕企業負擔,推進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2020年6月5438+2月發布了《關於取消部分產品強制性認證註冊管理有關規定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年第44號),明確取消勞動安全用品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產品型式試驗合格證書和勞保用品頒發的《特種設備產品型式試驗合格證書》。同時,在2019發布的《勞動防護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目錄》中,部分勞動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安全鞋、勞動防護眼鏡等。,被明確刪除,從而簡化了企業的申請程序。因此,勞保用品生產企業取消三證壹標的規定自2021年7月起正式實施,企業只有取得生產許可證才能生產和銷售勞保用品。

取消三證壹標後,如何保證勞保產品的質量安全?三證壹標的取消並不意味著不再進行勞保用品的監督和質量安全檢測。企業仍需遵守相關法律和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勞動防護用品強制性國家標準目錄》,並按要求取得相應的生產許可證。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市場勞保用品質量監管和售後服務管理,確保勞保用品質量安全。

取消勞動防護用品“三證壹標”規定,可以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的改革。同時,它還要求企業仍然遵守相關法律和標準,以確保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和安全。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勞保用品市場監管,促進勞保用品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法律依據:

《關於取消部分產品強制性認證註冊管理有關規定的公告》第二條廢止《特種設備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27號)和《勞動安全用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05年第44號)。特種設備產品型式試驗證書實施規範(公告編號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4年102)及相關文件規定勞動安全產品和特種設備產品必須獲得3C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