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機關是領導和組織全國稅收工作的行政機關,也是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和法律、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機關。國稅機關作為國家稅收的行政管理部門,屬於政府行政系統,但又不同於國家權力機關。稅務機關雖然在國家權力機關授權的範圍內有壹定的制定稅法的權力,但主要負責管理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事務,如宣傳稅收政策和法律、建立健全征管制度、加強內部建設、培育經濟稅源、處理稅收信息等。作為執行國家稅收政策和法律、組織稅收收入的職能機關,國家稅務機關的主要任務是依照稅法精心組織收入,有效監督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稅務機關作為稅收執法的專門機關,其執法範圍和權限與公安、檢察、法院等執法機關有很大不同。
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1.起草稅收法規和實施細則,提出稅收政策建議,會同財政部上報下發,制定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法律法規執行中稅收征管和壹般稅收問題的解釋,事後向財政部備案;
2.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及相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力爭應收盡收;
3.參與研究宏觀經濟政策、中央與地方的稅權劃分,提出完善分稅制的建議,研究稅收負擔總體水平,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宏觀調控的建議;
4.負責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起草稅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規草案並制定實施細則,制定稅收業務和稅收征收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
5、負責規劃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制定並監督實施納稅人維權制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履行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納稅服務的義務,組織實施納稅宣傳,制定稅務代理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
6.組織實施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中國的稅務機關分為五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正部級;
2.省、直轄市、自治區稅務局的省級局長為廳級;
3.市稅務局局長為正科級;
4.縣稅務局的縣級局長是科級;
5.稅務局和鄉鎮的局長壹般都是股級,也有科級。
綜上所述,稅務局是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稅收法規,組織實施稅收征管體制改革,辦理進出口貨物稅收和出口退稅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並根據實際需要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和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
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征、緩征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的應納稅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