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涉及財產關系:每件800元~ 10000元;
2.涉及產權關系:每件基本服務費為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按比例分期計算;
3.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每件1500 ~ 12000元等。
訴訟費由法院收取,而律師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因此訴訟費不能包含律師費。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但律師費壹般由委托方承擔,除非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訴訟不壹定要請律師。費用如下:
1.不涉及財產關系:每件800元~ 10000元;
2.涉及產權關系:每件基本服務費為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按比例分期計算;
3.審查起訴階段不涉及財產關系:每件1500 ~ 12000元等。
律師費不包括訴訟費。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顯然,律師費不包括訴訟費。同時,訴訟費由法院收取,而律師費由律師(事務所)收取,因此訴訟費不能包含律師費。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但律師費壹般由委托方承擔,除非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
壹、壹般民事訴訟律師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800元~ 10000元/件;
2.物業關系:每件基本服務費為1000 ~ 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按照以下比例分期累進計算。爭議標的計費率:10001元-100000元,5% ~ 6%;10001元-1000000元4% ~ 5%;1000065438+5000000元的0—3% ~ 4%;5000001元-10000000元2% ~ 3%;1000001元-50000000元1% ~ 2%;50000001.5% ~ 1%以上0元。
綜上所述,律師收取的費用金額視情況而定。聘請律師所涉及的費用包括定期費用、壹次性費用和風險費用。律師收費有三個階段:壹審收費、二審收費和執行程序收費。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客戶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第十條
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收費、按標的額的比例收費、按時間收費。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產權關系的法律事務;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客戶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