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的具體賠償標準:
1,三倍補償標準
“三倍賠償”是新《消法》的內容。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果發生購物,可以獲得三倍價格的賠償。因為不到500元的三倍,所以可以從500元獲得賠償。
2、十倍賠償標準
“十倍賠償”是對食品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賠償損失外,可以向生產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有毒有害食品直接危害消費者的健康,所以對經營者的懲罰力度更大。很明顯,妳的行為不受本法規範;
3.虛假宣傳的賠償
經營者不得對其產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榮譽等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綜上,消費者在購買或者使用商品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如果是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