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對法院民事訴訟費用如何收取的問題答復如下: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價款,按以下比例分期累計支付:65,438+0。不超過1,000元:50元2。65438+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以下:訴訟標的額×2.5%-200元3。1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訴訟標的額× 2%+。0300元5。5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654.38+0%+3800元6。654.38以上+0萬元至200萬元:訴訟標的金額×0.9%+0.48萬元7。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訴訟標的。5438+01800元9。超過10萬元至20210,000元:訴訟標的金額×0.6%+20210元10元。超過20210000元:訴訟標的金額× 0。無執行金額或價格:50元至500元2。不超過654.38+0萬元:50元3。654.38+0萬元以上至50萬元以下:執行金額×654.38+0.5%-654.38+0.00元4。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執行金額× 654.38+。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執行金額×0.5%+20210元;10萬元以上:執行金額×0.1%+67400元;3.安保費×1,財產金額不超過65.43萬元。2.超出65438+萬元至65438+萬元的部分:1%;3、超過1.5%元,但不超過5000元。四。離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過20萬元的部分加收0.5%。5.侵犯人身權案件:每件100-500元,超過5萬至65438+萬的部分為1%;超過6.5438億+的部分為0.5%。6.其他非財產案件:50-100元每件。七、勞動爭議案件:每件10元。8.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無爭議金額的每件500-1000元;爭議金額按財產案件標準收取。9.破產案件:按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支付,但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破產申請費在清算結束後繳納。十、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11.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50-100元。12.支付令申請:65438+財產案件受理費的0/3。十三。申請公示:每件65438000元。十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認仲裁協議有效:每件400元。15.調解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訴訟請求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並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減半繳納。
法律客觀性:
根據《訴訟費繳納辦法》第二條規定,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訴訟費。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交訴訟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