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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對方為被別人打付出代價?
被別人打了如何賠償對方:

1.申請傷情鑒定時,派出所或者法院可以指定有資質的司法傷情鑒定機構進行司法傷情等級鑒定;

2.妳可以報警。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則構成刑事犯罪。在審判階段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民事賠償。賠償標準以造成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3.如果不構成輕傷,警方不予立案。治療後,他們可以對打人者提起民事訴訟,並索賠因侵犯人身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住院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住宿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我能要求什麽樣的賠償?

1.如果損害沒有達到輕傷的程度,打人者不會受到治安處罰。但是,因為被打者的身體和健康受到了侵害,仍然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和交通費;

2.如果損害達到輕傷程度,打人者不僅會受到治安處罰,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私下協商賠償。如有住院治療,除上述費用外,還需承擔住院夥食補助費和營養費;

3.如果損失達到輕傷或重傷的程度,被打的人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承擔的民事賠償壹般會在刑事訴訟附帶的民事訴訟中提出,並在刑事判決宣判的同時對民事賠償數額進行判決;如果沒有附帶民事訴訟或者急需醫療費,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先審理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綜上所述,妳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陳述妳被毆打的經過,並申請傷情鑒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

賠償權利人因生命、身體、健康受到侵害,起訴賠償義務人造成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損害,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