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
法人不會死,法人只能終止。死者是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死亡不能免除法人的法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死亡不影響企業的債權債務。原本屬於企業的欠款和貸款仍由原企業承擔。無論妳是股東還是法定代表人,首先要區分個人債務和公司債務。如果是公司債務,法定代表人死亡不影響債務,應由公司承擔。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應該在他死後從他的遺產中清償。如果夫妻同債,妻子也有責任清償。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追償。公民、法人因過錯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雖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是這個公司章程的規定並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東只能在董事長(無董事會的為執行董事)和經理之間選擇,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某個自然人。公司章程不得規定董事會或者經營班子集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