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證又稱學位證書,是為證明學生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而頒發的證書。在中國,授予學位證書的資格單位是教育部批準的高等學校或科研機構。目前,中國有三種學位: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其中,學士學位還包括第二學士學位,統稱為學士學位。
文憑學位證書的翻譯經常用於國內學生的留學申請、公民的技術移民、外國學生的定居申請以及外國學生的公司就業申請。為了保證涉外材料的原件和翻譯件的壹致性,各國使領館、外國大學、公安機關、工商局、外匯管理局、稅務局、勞動局、教育局、公證處、婚姻登記處等國家機關在辦理相關登記業務時需要有資質的翻譯公司蓋章。翻譯印章也稱為“翻譯認證”。
學歷學位證書翻譯蓋章註意事項:
1.學歷學位證書的翻譯必須由有資質的翻譯機構出具。以留學申請為例,國外大學要求出具中英文學歷證明,而國內只有部分大學可以出具英文學歷證明。當學校不頒發英文學歷證書時,可以找有資質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加蓋翻譯公司印章和學校教務處印章的學歷證書也被國外大學承認。
2.畢業證和學位證是個人學歷證明的正式文件,翻譯件必須與原件內容完全壹致。不允許誤譯和遺漏。證書上的校徽、個人簽名和印章等關鍵信息的壹般截圖應保留,並附上翻譯說明。
3.畢業證和學位證有各自學校的鮮明排版,譯文應遵循原排版,不得擅自更改內容信息的位置。
4.在英國聯邦國家申請大學或簽證時,翻譯聲明和個人信息,包括翻譯簽名、翻譯證書號碼、翻譯機構的地址和聯系方式、翻譯日期等。,附在翻譯文檔的末尾。
5.由合格的翻譯公司出具的翻譯後的文憑證書將加蓋該公司的中文公章、中英文公章、13位編碼翻譯專用章和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的外事專用章。翻譯專用章是核心印章,不可或缺。蓋章是翻譯公司對譯文內容與原文內容壹致的確認,得到各國使領館和政府執法機構的認可,具有壹定的權威性。
6.學位證書翻譯壹般按份數收費。由於語言難度不同,收費標準略有變化。正規翻譯公司完成翻譯後,會將電子版發送到客戶指定的郵箱,紙質版將與翻譯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壹起發送到客戶指定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