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用。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7.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傷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壹歲將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為自己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第二百零五條之壹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