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範圍
①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也有權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
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原告必須是公司的現任股東嗎?
(壹)股東依法提起訴訟請求閱讀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和資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2)公司有證據證明原告起訴時不具備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其合法權益在持股期間受到損害並依法請求查閱或者復制持股期間公司特定文件、資料的除外。
(3)輔助通道
股東根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查閱公司文件和資料,在股東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由依法或者按照執業準則負有保密義務的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協助。
(4)各方的責任
(壹)股東行使知情權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合法利益造成損害,公司請求股東賠償相關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協助股東查閱公司文件、資料的會計師、律師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合法利益造成損害,公司請求其賠償相關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查閱會計賬簿。
(1)程序
①股東應向公司提交書面請求,說明目的。
(2)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查閱,但應當自股東書面請求之日起65,438+05日內書面回復股東並說明理由。
(3)公司拒絕提供檢查時,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
(2)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公司拒絕咨詢的理由。有限責任公司有證據證明股東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不正當目的”(支持公司拒絕股東查閱):
(壹)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經全體股東同意外,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從事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的業務;
(二)股東為告知他人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
(三)股東在向公司提出復核請求之日前三年內,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等方式告知他人相關信息,損害了公司合法利益;
(4)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3)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
公司章程、股東之間的協議等。實質性剝奪股東依法查閱、復制公司文件和資料的權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以此為由拒絕查閱、復制公司文件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