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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上聲音太大被開罰單合理嗎?
地鐵工作人員開罰單是違法的,因為地鐵工作人員沒有執法權。他們雖然沒有執法權,但有維護企業秩序的權利。

說到這,怎麽回事?

原來,6月18日,江蘇南京壹女子在地鐵上玩手機,被巡邏的工作人員看到並開出了“罰單”。

請註意,這張“票”是有引號的。具體的新聞內容,其實就是給乘客的“通知單”。建議倡導文明乘車。很多標題黨或者不明真相的人可能會越傳越野。

俗話說,三人成虎。

千萬不要做謠言傳播者,更不要做標題黨。說到這裏,我不禁想起了我的母親。她是標題黨,不太喜歡看新聞正文,喜歡看頭條。

我記得有很多次她和我討論新聞和娛樂,讓我無語。比如看到標題“某明星又離婚了”,我媽就過來跟我說誰又離婚了。我點開之後,居然是那個離婚的明星演的電視劇裏的角色,她壹下子就無語了。有時候標題是“某明星拿刀砍死壹條街,然後我發現是民國電視劇。劇情是小混混互相打架,男的砍了壹條街還喝醉了,不得不讓我們思考。雖然很多文案都是為了吸引人的眼球,但是真的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誤解。

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

地鐵工作人員的行為確實值得提倡。如果不及時制止,乘客可能會變得更加肆無忌憚,甚至壹些未成年人也會效仿。

記得在地鐵裏看到孩子的不文明行為,是因為父母的無視。看動畫片的時候,我把聲音開得很大,父母卻視而不見。我碾過地鐵座位,滿身都是腳印,可我爸媽還是視而不見。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

所以,家長的教育很重要。沒有父母的教育,社會對孩子的影響也會很大,所以這種把手機放在外面的行為肯定是不提倡的。

除了以上行為,我還在地鐵上遇到過壹些不文明的行為,比如吃羊肉串,喝粥,打電話時大聲占座。

記得有壹次,壹個親戚來城裏玩。我去火車站接她。我坐公交車的時候,她拿出瓜子吃了。其實瓜子什麽味道都沒有,她就吃了,只是沒註意環境。她吐了壹地,下車前只是拍了拍手,抖抖袖子。回去後我說她不要在車上不文明,被她噴了。唉~

其實各種交通工具都有各種規定,比如公交車、地鐵、火車、飛機。比如建議不要喝酒,不要抽煙,不要帶寵物,不要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大聲喧嘩等等。有各種各樣的規定。雖然大部分都是以工作人員勸導為主,但是如果做了出格的事情,拒不改過,也會報警,然後情節嚴重的會面臨刑偵處罰和行政拘留。

我們不能盲目依靠法律。畢竟警察叔叔也很辛苦。除了法律的約束,我們普通人還是需要約束自己,為城市的文明做貢獻。人類之所以是人類,是因為他們有文明,不像動物,我們祝願我們的生活越來越好,城市越來越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