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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可以不繳納認繳資本嗎?
註冊公司可以不繳納認繳資本,否則將承擔相應後果。不支付認購資金的後果是:

1.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公司因此破產,股東應對未支付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新公司法將實行多年的實繳註冊資本改為認繳註冊資本。有些人認為認繳的註冊資本無需支付或幾十年後才會支付,因此他們在成立公司時認繳了巨額註冊資本。壹億、壹千萬、上億的公司並不少見。事實上,這樣做風險很大。

無論哪種註冊資本制度,註冊資本始終是實繳的。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實施並未改變公司股東及認繳出資額的規定,也未改變責任形式。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約定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納出資。股東或者發起人未按照約定實際繳納出資的,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股東或發起人未按約定繳納出資,則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或發起人或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股東的責任。公司發生債務糾紛,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公司不能清償債務的,可以追加未足額出資的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依法解散、清算或者申請破產後,未足額出資的股東應當立即補足註冊資本,即使發起人將其股權轉讓給他人,也不能免除出資義務。

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需要實繳嗎?

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需要實繳。註冊資本實行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公司股東應當對其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等獨立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應當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股東認繳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的情況、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繳納情況。公司股東應當對出資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取消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65438+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占註冊資本的比例,不再規定公司股東足額繳納出資的期限。

綜上所述,股東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得紅利;公司增加資本時,股東有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出資的權利。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享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八十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未繳足前,不得向他人發售。

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註冊資本實繳額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