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超載處罰標準:
(1)駕駛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車輛或者違規載客的,扣6分。車輛載重量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下的扣3分;
(二)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汽車、客車超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2.法律依據:《超限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承運人停止違法行為,接受調查處理,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公路損壞的,應按公路賠償費(賠償金)標準賠償。超過限額的法律責任是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公路損壞的人還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超過限度具有行政法和民法上的雙重法律責任。
二、車輛超載超限有哪些危害?
1,超載增加胎壓。容易爆胎的貨車超載時,由於貨物質量的增加,慣性會增加,制動距離會延長,危險性也會增加。如果嚴重超載,輪胎就會超載變形過大,容易導致爆胎、突然跑偏、剎車失靈、側翻等事故。此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容易因轉向失控而引發事故。不僅如此,超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可能會掉落並散落在路面上,形成意想不到的危險源,嚴重威脅其他車輛的行駛安全。如果貨物灑在高速公路上,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嚴重的會導致嚴重的交通事故;
2.超載很容易導致剎車失靈,從而導致翻車。貨車超載後,轉向沈重,離心力增大,影響汽車的操縱性能,延長制動距離,甚至導致制動失效。超載貨車轉彎時離心力遠高於正常貨車,容易翻車;
3.超載影響車輛和公共設施的使用壽命。車輛超載會改變安全技術性能,關鍵部件嚴重損壞,如焊點斷裂、車架變形、發動機負荷過大等,大大縮短車輛的使用壽命。此外,超載車輛嚴重破壞道路和橋梁等公共設施,並給道路和橋梁的結構帶來災難性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