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第壹年試用期不進行年終考核,年終考核等次指不稱職、基本稱職、稱職、優秀等次,但第壹年試用期不確定,只有合格和不合格。
1、?對於那些處於緩刑或緩刑期的人,應該對他們進行評估並寫出書面意見。考核結果將作為定級、認定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分配工作的依據,但順序不定。
2、當違紀行為受到記過以上處分時,壹般應列為不合格。處罰期間只寫評語,順序不定。
3.正在接受組織立案審查且未結案的人員每年只進行壹次考核,排名順序暫不確定。問題確定後,將再次確定。
4、因病、事假今年累計半年以上或出國探親今年累計半年以上的,不定序。
公務員考試規定(試行)
評估內容和標準
第五條
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評估以平時評估為基礎。
通常情況下,考核重點是公務員日常任務完成情況、階段工作目標和考勤情況,可由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和考勤情況進行考核,主管領導會進行審核和評價。
定期評估采取年度評估的形式,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進行。
第六條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
第六條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
對德、能、勤、績較差,年度考核難以確定等次的,可以先予警告三至六個月。如果警告期滿後有明顯改善,則可列為合格;如果表現仍然不好,將被評為不合格。
第七條員工等級評定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清正廉潔,業務精通,勤奮工作,具有改革創新精神,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主動,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差,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擴展數據:
案例:
目前,政府機構與事業單位之間仍存在職能重疊,“行政等級制”使事業單位飽受詬病。壹些政府機構忙於事務管理,幹預公共機構運行,忽視監督管理職能,在履行自身職能時出現越位和缺位。
壹些事業單位不僅承擔政府機構的政策制定和監督職能,還從事特定公共服務的生產和供給。他們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因此無法更好地履行職業職能。
此外,由於大多數事業單位領導來自政府機構並由政府機構任命,這些“公務員”不了解他們工作的事業單位的具體情況,無法更好地規劃事業單位的發展。
中國* * *產黨新聞網訊嚴格考核能激活事業單位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