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自己的卵子嗎?”昨天,韓寒在微博中抱怨中國女性,引起了關註。這都是許造成的。她最近在美國冷凍了9個卵子,引發關註。如果女性不想早生孩子,那麽冷凍卵子以便以後生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國內,卵母細胞冷凍保存受到諸多限制。妳的卵子可以不冷凍。
為什麽不呢?
生育首先是壹種權利,單身女性也不例外。隨著當今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越來越多樣化,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單身。雖然他們仍然是少數,但他們的權利也應該得到尊重。
美國冷凍保存卵母細胞項目中的許的消息讓中國的單身女性興奮了壹陣子,但她們很快發現她們長得壹模壹樣。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未婚單身女性在我國是禁止進行凍卵的。許昨天在微博中的壹句話:“中國有壹種生物叫單身女性”。
我國明確禁止單身女性凍卵的規定來自於衛生部2001發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其中規定“禁止對不符合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夫婦和單身女性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不難看出,禁止冷凍卵子的根源是中國單身女性沒有合法的生育權。
從理論上講,沒有孩子的夫婦生孩子是很自然的事情,它並不違反計劃生育的精神。為什麽壹定要有準生證才能約束他們?除了無法獲得準生證外,單身女性還面臨沒有結婚證無法生育的額外問題。生育權不僅需要“批準”,還需要與婚姻捆綁在壹起。因此,中國的單身女性被單獨列為壹個“物種”。
2001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公民有依法生育子女的權利和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方面負有同等責任。”這裏只是提到夫妻雙方都有生育子女的權利和計劃生育的義務,這顯然是壹部將單身女性視為“另類”的法律。如果壹個單身女性在生育許可程序之外沒有實質性的超生,她的生育權應該得到保障嗎?
法律還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壹對夫妻生育壹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還視單身女性為無物。更具諷刺意味的是,該法第22條規定:“對婦女的歧視...不孕婦女禁用。”在試圖讓單身女性不孕的同時,要求社會不要歧視不孕女性也是醉了。如果中國的單身女性不能生育,那麽她們顯然為計劃生育做出了貢獻。然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僅規定:“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給予獎勵。”為什麽不獎勵單身女性?這不是明顯的歧視嗎?
生育首先是壹種權利,單身女性也不例外。隨著當今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越來越多樣化,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單身。雖然他們仍然是少數,但他們的權利也應該得到尊重。那些選擇冷凍卵子的單身女性都是現階段不想要孩子的女性。他們只是擔心自己將來會後悔,所以花巨資購買這種“世界上唯壹的後悔藥”。最糟糕的是,他們也是晚育的實踐者,按照計劃生育的邏輯,他們應該得到國家的獎勵。實質上,禁止冷凍卵子意味著即使是不想獲得獎勵的晚育單身女性也沒有資格,只能終身不孕。
2002年9月,吉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決定不結婚不生育的婦女,可以采用合法的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壹個子女。”這樣的規定真正體現了對人性的關懷和對相關群體權利的保護。
責任編輯:董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