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債務清算?
(壹)企業債務的類別和清償順序為1,優先債務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撫恤費用,應當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2.次級債務企業所欠稅款;3.普通債務:企業欠財政部門、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務,以及其他債務。(二)處置原則:妥善安置企業職工,靈活處置企業債務。(三)六種處置方式:還債、國家買單、以資抵債、債轉股、死後不還債、隱名賬戶人賣。1.清償債務如果企業有資產,就用企業的資產來清償債務,適用於各種債務。2、國家為經濟賠償買單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法人是獨立的民事主體,應當承擔自己的債務。政府作為出資人只承擔有限責任,即政府不必為國有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但是,由於各種因素,如果國有企業無法承擔所欠員工的養老金和失業保險等債務,財政資金將彌補不足部分。3.對能夠繼續經營的企業,可以實施重組,采取出售、兼並等措施。原企業被出售或兼並的,由買方和兼並方承擔原企業的債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兩個以上企業合並的,由合並後的企業承擔原企業的債務。4.債轉股債轉股對於能夠持續經營的企業,經債權人同意,可以將債權轉為企業的股權,即債權人成為股東。除了未繳納的養老金、失業保險和稅款外,只要債權人同意,其他所有債務都可以轉化為債務。5.陜西省國家稅務局發布的《企業納稅人欠稅內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屬於核定“死債”範圍的,由改制企業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對“死債”進行備案管理。已形成的滯納稅款由改制企業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後暫緩征收。6.休眠賬戶中的破產清算《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清算。”資不抵債、無繼續經營價值的企業可以破產清算,企業破產註銷後,未清償的債務將消滅。㈣具體操作1。企業欠職工的費用(1)未支付的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費用屬於依法享有優先權的債權。法律規定由企業承擔的,改制實施意見規定由企業或財政承擔。企業改制前未繳納的養老、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從企業可變現資產(凈資產?)畫不足;企業可變現資產不足時,由財政予以彌補。應由個人承擔的養老和失業保險費用部分不屬於企業債務,應由個人償還。根據相關規定,該費用免收滯納金。(2)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撫恤費用等依法屬於優先債權。法律規定由企業承擔,但改制實施意見未涉及。但根據法律規定,此類債務排在基本養老和失業保險費用之前,因此應由企業或財政承擔。債轉股、債轉股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但這種債務性質特殊,我個人認為不屬於債轉股、債轉股的範圍。(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賠償金。這筆費用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俗稱“工齡費”。屬於法律規定優先受償的債權。法律規定由企業承擔的,改制實施意見規定由企業或財政承擔。債權股和債券可以轉換為債券。(4)企業欠職工的集資款和存款不是法律規定的優先債權。法律規定由企業承擔的,改制實施意見規定由企業或財政承擔。債權股和債券可以轉換為債券。2.欠繳稅款企業有清償債務能力的,在清償企業所欠職工工資、醫療、傷殘津貼和撫恤費用,應當計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向職工支付的賠償金後,應當補繳欠繳稅款;沒有償債能力的,除按照破產法規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外,還可以申請批準“死債”。從上述信息可以看出,國企改革後最大的問題是處理好國企改制與債權債務的關系。處理債務時,應按照法律原則的順序清償。與債權相比,正確處理債務關系更為重要,因為國有企業代表著國家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在處理債務關系時,需要根據不同情況應用不同的處置方法,目的是安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