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復原狀和消除妨害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排除障礙、恢復原狀是《民法典》規定的侵權責任形式。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
①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⑸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損失賠償。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排除妨害是指權利人在權利的行使受到非法阻礙或者妨礙時,有權請求加害人排除或者請求人民法院強制排除;確保權利正常行使的措施。
恢復原狀是指恢復權利受到侵害前的原狀。
從廣義上講,恢復原狀是指恢復權利受到侵害前的原狀。例如,被侵害的名譽權可以通過消除影響來恢復。從狹義上講,恢復原狀是指修復受損的財產,即通過修復恢復財產的原狀。恢復原狀的適用基於恢復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如果玉被打碎,則不能適用這種責任形式。
排除妨害糾紛法律依據是什麽?
排除妨害糾紛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關於財產權保護的規定;
1.如果財產權受到侵犯,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來解決。
2.對物權的歸屬和內容有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3、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4.財產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礙或者消除危險。
5.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做、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6.財產權受到侵害,給權利人造成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7.本章規定的保護財產權的方法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況分別適用或者合並適用。
侵犯產權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法規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排除妨礙和恢復原狀是《民法典》保護財產權的方式。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排除妨害糾紛主要用於保護財產權。當財產權受到侵犯時,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來解決問題。當產權歸屬發生爭議時,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