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法治建設的側重點會有所不同。改革開放初期,鄧小平同誌指出:“要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訴訟法和其他必要的法律,如工廠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外商投資法等。加強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對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2011 3月14日,十壹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黨的十八大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明確提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確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正式提出,體現了從以立法為導向的法制建設向以法治國家為目標的法制建設的轉變。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壹系列理論和實踐創新推進依法治國,有力推動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建立在充分總結法治建設實踐經驗基礎上的價值體系。科學立法要求填補現實法律體系中的“空白點”,抹平“沖突點”,要求立法活動和立法效果體現公平、平等、民主、科學和法治的價值,確立良法;嚴格執法是對法律實施過程中主體交叉、執法不嚴、程序不全、效果不公平等問題的回應,是公共權力權威和效率的重要保證,確保體現人民意誌的法律有效實施;公正司法旨在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旨在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壹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要求,確保法律為人民所信賴;全民守法解決了守法主體的範圍問題,體現了法律的普遍性原則。它是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價值目標實現後的最佳狀態,也為其他三者更好地實現提供了價值知識和文化土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