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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3c認證範圍
法律解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為便於開展強制性產品認證的行政執法檢查,我們將《第壹批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目錄》(國家質檢總局、CNCA 2002年第60號聯合公告)中的低壓電器、電線電纜、電路開關的保護或連接,現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九條應包括以下內容:

(1)適用的產品範圍

(2)適用產品對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

(3)認證模式

(四)申請單位劃分的原則或規定。

(5)取樣和樣品交付要求

(6)關鍵部件或原材料的確認要求(如有必要)

(7)測試標準的要求(如有必要)

(8)工廠檢查的要求

(9)取得證書後的跟蹤檢查要求。

(10)認證證書有效期的要求

(十壹)認證標誌對獲證產品的要求。

(十二)其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