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恢復原狀,是指恢復到合同之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如果原來的東西不存在,如果它是壹種東西,它可能會與同壹種東西壹起返回。返還財產還包括:(1)返還財產產生的孳息;(2)支付壹方當事人在占有財產期間為維護財產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三)返還財產的必要費用。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要求修理、更換、返工、降價、支付違約賠償金和賠償損失的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