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代為行使合法權益,委托人行使權力時應當出示委托人的法律文書。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托他人代理訴訟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達成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中國人民* *和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民*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由當地愛國華僑團體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