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刑法第壹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壹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的,以“重大安全事故罪”論處,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實施刑法第壹百三十七條規定的行為,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十人以上重傷,並對事故負主要責任的。
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