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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騎車年齡限制12歲。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三輪車的,必須年滿12周歲;(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必須年滿16周歲。

法律依據: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嚴禁酒後駕車;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並發出信號,不得突然猛轉,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五)不準牽引、攀爬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雙手離開把手或者手握物品;

(六)不得助跑並行、互相追逐或者纏繞比賽;

(七)不得騎獨輪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