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第二十四條公司和其他企業依照本法規定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依照本法規定捐贈財產用於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
第二十六條境外向公益性社會團體、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捐贈用於公益事業的物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征或者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