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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出生證明能生孩子嗎?
法律分析:是的。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孩子沒有出生證明不能出生。生孩子是每個人的權利,誰也不能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鼓勵壹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壹個孩子。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少數民族也應當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壹致的,適用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落實壹對夫婦可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實施積極的生育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