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公司打工拿不到錢,向勞動部門投訴解決。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額外支付賠償金。勞動爭議比較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無法通過勞動投訴解決的,勞動者只能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雙方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