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案中,涉案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程應承擔刑事處罰和經濟賠償的法律責任。
四、有關主管部門應立即下架並召回問題產品,向全社會公布有關問題,做好受害者與銷售者之間損害賠償的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