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債務人欠款信息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承擔侵權責任:侵害民事權益的,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律師函本質上是委托代理人表達意思的法律行為,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律師函並不真正有效,需要法院的批準。法院不認可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