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善意的關系是沒有法律約束的,壹般是簡單地給予他人利益以使其受益的行為。對於民法關系,雙方在協商任何事情或簽署任何合同的基礎上都會承諾具有合法利益;
2.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民事主體之間為國家強制力所擔保的某些事物或其他客體(物)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善意是當事人無意設立法律權利義務,但壹方基於良好的道德實施善意以使另壹方受益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