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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院可以改判嗎?
法律分析:是的,如果妳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滿,可以在當地基層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不支持某項裁決。勞動仲裁裁決可分為終局裁決和非終局裁決。對於最終裁決,如果用人單位認為適用法律錯誤、作出裁決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沒有管轄權、違反法定程序、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用人單位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勞動爭議案件。案情復雜需要延期審理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有些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先就該部分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