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調整範圍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六條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誠實信用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恪守信用。
第八條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