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
二。簡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9月4日通過1991,10月4日實施1992+1。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全面發展,把未成年人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的法律責任
三。主要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6月28日通過1999,6月28日實施1999+01。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數逐年上升,並朝著低齡化、團夥化、惡性化的趨勢發展,對社會穩定造成了壹定危害。壹些尚處於花季的少男少女已經成為罪犯,或正在向犯罪的方向滑落,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長再次受到社會的關註。預防青少年犯罪,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是家庭、學校和社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