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收到:xx(姓名或公司名稱)現金人民幣:XXX元(小寫:XX);
特此證明。
收款人:xx;
Xx年xx月xx日。
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付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6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