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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公式
法律主體性: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權利人和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贍養費的;(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